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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应加快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

核心提示:专家指出,网约车监管应当遵循“底线思维”,通过立法划定红线,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让社会整体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静接受本社记者采访。 受访者 / 供图

记者|任文岱

责编|田 雄

怎样进一步筑牢网约车的安全?政府应该怎样监管网约车?网约车市场未来要如何发展?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近日就此系列问题,专访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副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静,就网约车的安全、监管及未来如何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读。

怎样筑牢网约车安全?

记者: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到底是网约车更安全还是传统的出租车(或称巡游出租车)更安全?

王静:网约车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与城镇化背景下公共交通发展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有直接关系,也与我国长期以来对出租车行业进行以严格数量管控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息息相关。

过去十几年,各地反复打击黑车但成效甚微,就是因为出行需求是刚性的,老百姓能有车坐总好过回不了家。因此,在讨论网约车是否更安全,不仅是与巡游出租车相比,而且是与缺乏充足安全保障的黑车相比。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于2018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案发率约为网约车的13倍。实际上,巡游出租车和黑车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无论从绝对数量还是发生概率来讲都比网约车更高。

而且,网约车能够通过创新技术确保司乘信息和行程信息更加透明,进一步降低了相关主体违法犯罪的意愿,大幅提升了违法犯罪成本,使网约车比巡游出租车更加安全。

但由于网络传播效应和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关注度更高等原因,使得发生的个案给公众造成的恐慌和担忧更甚。从统计数据上看,网约顺风车发生恶性侵害事件仍然是小概率风险。

所以,对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应当秉持客观理性和冷静分析的态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条分缕析、深入讨论,而不能将偶发的安全问题扩大化,并因此将网约车新业态“一棍子打死”。

记者:如何进一步筑牢网约车的安全基础?

王静:尽管网约车平台在技术、机制等方面,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但是安全事件作为一种社会风险,在客观上不可能完全规避。

目前来看,为进一步提供网约车平台的安全保障水平,未来还需要加强两方面的投入。

一是想方设法彻底解决车牌不相符的问题。由于各地的网约车实施细则对车辆有限制,一些从事网约车业务的车辆为了规避这些限制而用其他车辆注册,还有一些地方因为有限行等规定,也导致车辆牌照注册与实际运营不一致。现有技术手段还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是依靠乘客举报投诉,事后处理还不能完全确保乘客安全,亟待更为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是更好保障司机的人身安全。网约车业务遍及各类地区,司机带车服务,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标,而且在接单遇到醉酒等乘客时既容易发生纠纷,司机也容易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胁。为确保司机人身安全,未来可以在乘客多种形式的实名认证、订单异常情况监控、酒醉接单流程化、司机互助救援等方式上,再增加更多的措施和方法。

网约车监管要遵循“底线思维”

记者: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对新业态的监管要“包容审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此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也说“要结合平台经济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目前我们的监管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如何监管?

王静:网约车监管应当遵循“底线思维”,防止高门槛造成行政性竞争障碍和行业垄断。一方面,通过立法划定红线,严令禁止破坏法规制度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另一方面,对于底线以上的行为,则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和协同治理的方式来解决。网约车监管应大幅降低参与各方准入条件,实行人车注册制、平台备案制,以保障安全底线和行业自由竞争。

对政府而言,行政监管的重点应当从市场准入转移到安全监管。对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解决的服务质量等问题,交由市场自行解决。

为有效保障出行安全,政府在监管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底线监管原则。网约车监管要切实突出安全底线,强化安全技术和制度保障,采用比例而非数量型指标对比、评价网约车平台和传统出租车企业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两种业态争相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最小监管原则。根据国家确定的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网约车监管中引入负面清单监管机制,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平台参与竞争,实现差异化创新发展。

三是权责清晰原则。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政府、平台、司机、乘客等各方承担责任的基础。应当清晰、合理地界定政府、平台的职责以及相应的责任,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治理积极性,出现问题后能够有效追责,筑牢安全底线、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融合发展原则。根据网约车“一点接入,全网服务”和线上线下融合特征,剔除各地不合理高准入门槛,确立全国统一准入、国家宏观指导、地方具体执行的监管模式,促进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推动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

五是协同共治原则。网约车监管要充分调动多方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采用协同的方式,推动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平台履责、行业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未来要加快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

记者:网约车新政落地三年间,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不断遇挫,未来的网约车市场要如何发展?

王静:这要放眼未来10年、20年的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全局性战略安排,服务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的框架下予以设计。具体来讲,应当在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加快出租车经营权改革。目前,不少城市开始试行出租车经营权免费取得,探索放松数量管制,或者以竞争方式发放牌照,并对续期进行严格的验收后才能批准等。有些城市在宣布出租车经营权免费的同时,对已经有偿发放的牌照进行了数额不等的补偿。

出租车本身最适合个体经营,其具有运营独立和分散的特点,通过网约车平台,可以对司机个体实现有效管理。

所以应当进一步加快经营权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为传统出租车的个体化经营创造条件。比如,允许司机自带车辆申请牌照,或者探索将公司车辆所有权转为司机个人所有,减少甚至取消“份儿钱”,为巡游出租车减负,促进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随着技术发展,巡游出租车出行方式即将发生根本性变化,绝大多数出行都将是预约的,而且所谓巡游和预约的差别也将进一步缩小,甚至这种分类将变得没有意义。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将进一步加快。

理想的状态是,整个机动车出行通过网约车平台实现动态调整,达到平衡,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作用,任何车辆接入平台提供出行服务时是出租车,在不接入平台时就是私家车,社会整体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

短期之内,应当进一步加快出租车向网约车的融合发展,使得出租车更快更好地从平台获取订单,进一步降低空驶率,减少运营成本。长期来看,应当促进出租车行业进一步市场化,推动出租车价格逐步过渡到市场定价,促进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彻底融合。

三是要为自动驾驶、共享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未来做出制度安排。人工智能、云计算以及5G的快速发展,将为真正的无人驾驶铺平道路,商业化应用的进程明显加快。

无人驾驶不再需要人人拥有一辆汽车,而是通过资源有效配置充分利用每一辆汽车。因此,无人驾驶最合理、最广泛的应用渠道应当在共享出行平台上。换个角度讲,共享出行代表未来的出行趋势,自动驾驶、新能源汽车将得到普遍应用。

作为汽车产生以来最重要的革命之一,自动驾驶技术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多,目前的法律体系需要进行巨大的变革。随着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应当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对现行法律体系进行修订,做好充分的制度准备,才能迎接自动驾驶和共享出行时代的到来,提供更加美好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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